扬州大学的自学考试工作始于八十年代,是江苏省较早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二十多年来,扬州大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始终把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作为学校为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之一,为国家培养社会急需的、具有较高素质的应用型、实用型人才。扬州大学各自考专业的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大多数成为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我校自考工作的着力点,学校不断更新观念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保证自考工作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学校2001年被扬州市评为社会助学先进单位;2003年被表彰为江苏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同时学校自学考试助学中心被表彰为江苏省自学考试先进助学单位,2007年被表彰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12所之一,2014年被授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优秀考点”称号。 经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目前有公共事业管理等53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教学班进行招生。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习。学生修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我校联合盖章的毕业文凭,并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相关学科的学位。 一、报名条件、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1、专科段的入学条件是: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文凭即可报名。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为:脱产2年。 2、本科段的入学条件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即可报名。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为:脱产2年。 二、学位授予条件 凡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中等及以上(含中等);外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相应专业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